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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江西省社会科学“十四五”(2023年)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
  • 发布人:党政办
  • 时间:2023-03-01
  • 来源:科研处

处室(系、部):

根据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下发的《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科学“十四五”(2023年)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赣社规字[2023]1号)文件要求本次项目申报主要事项如下

一、学科范围及项目类别

1.2023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涵盖18个学科,分别为马列·科社、党史·党建、哲学、宗教学、理论经济、应用经济、管理学、法学、历史学、语言学、文学、艺术学、新闻传播学、图书情报学、社会学、政治学、教育学·心理学、体育学。

2.项目类别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三类,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3万元,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1万元。

二、申报条件
   1.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,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,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。

2.申报重点项目者,应具有副高以上(含副高)专业技术职称,且必须主持完成过省社科基金项目,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;申报一般项目者,应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;不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,可以申请青年项目,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,青年项目申请人不得超过40周岁(1983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
3.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可作为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申请;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;除负责人外,一个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8位。课题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,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。

4.本次申报设立政治审查环节,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,恪守学术道德,履行科研诚信承诺,遵守学校有关科研管理规定,提交《科研项目申报政审证明》,签署《科研项目承诺书》。并实施师德师风“一票否决”制,即申报者及成员全年不得有任何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。

三、报送材料

各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在3月2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。具体申报要求请咨询院科研处。联系电话:18507011671。

 

 

院科研处

2023年3月2日